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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作為行政法直接淵源論析
【摘要】憲法作為行政法直接淵源是在技術層面所作的分析,對于憲法的實施與實現(xiàn)以及解決憲法與行政法的關系有深層次意義。它具有體現(xiàn)憲法規(guī)制力、彌補行政法不足、將憲法權利類型化、構造一國法治體系的價值。當然,鑒于憲法與行政法的質的區(qū)別,憲法原則、憲法中的政治性條款、憲法中的非行政性規(guī)則不能作為行政法的直接淵源?!娟P鍵詞】憲法規(guī)范;行政法規(guī)范;直接淵源 憲法是一國之母法,這是一個形成共識的命題。然而,憲法是母法的命題并沒有完全解決憲法與其他下位法的關系。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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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經(jīng)濟法的地位-以政府經(jīng)濟職能為中心
摘要:從經(jīng)濟學論文" target="_blank">經(jīng)濟學上借鑒而來的“市場失靈”與“政府失靈”理論在論證經(jīng)濟法的產(chǎn)生方面存在局限性,也無法有效論證經(jīng)濟法的獨立地位。政府經(jīng)濟職能是經(jīng)濟法產(chǎn)生的根源,政府將那些被實踐檢驗為正確的經(jīng)濟學觀點上升為法律的形式,從而形成經(jīng)濟法。民商法為經(jīng)濟法的有效實施奠定了微觀基礎,而行政法則確保依據(jù)經(jīng)濟法履行經(jīng)濟職能的政府能夠合法行使職權。經(jīng)濟法與民商法、行政法之間存在著本質的區(qū)別,而未認識到這一點的原因往往是彼此未能深入了解對方所致。 關鍵詞:經(jī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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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年4月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(一)試題和答案
2004年4月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(一)試題和答案3906,1021440,doc,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(一)200404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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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0月全國自考行政法學試題
絕密★考試結束前 全國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行政法學試題 課程代碼:00261 請考生按規(guī)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、寫在答題紙上。 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: 1.答題前,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課程名稱、姓名、準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在答題紙規(guī)定的位置上。 2.每小題選出答案后,用2B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。如需改動,用橡皮擦干凈后,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。不能答在試題卷上。 一、單項選擇題(本大題共30小題,每小題1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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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2013年7月自考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試題
全國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(一)試題 課程代碼:00923 請考生按規(guī)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、寫在答題紙上。 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: 1. 答題前,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課程名稱、姓名、準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在答題紙規(guī)定的位置上。 2. 每小題選出答案后,用2B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。如需改動,用橡皮擦干凈后,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。不能答在試題卷上。 一、單項選擇題(本大題共20小題,每小題1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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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2013年4月自考《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(一)》試題
絕密★考試結束前 全國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(一)試題 課程代碼:00923 請考生按規(guī)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、寫在答題紙上。 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: 1.答題前,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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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(一)試題
全國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(一)試題 一、單項選擇題(本大題共20小題,每小題1分,共20分)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,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后的括號內。錯選、多選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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