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教辦繼函〔2020〕2號
各設區(qū)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局:
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黨組會議精神,進一步壓實防疫責任,現就做好全省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在各地中小學和幼兒園開學前,嚴禁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任何形式的線下培訓活動,涉及與機構有關的所有集體活動一律停止。
二、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嚴格執(zhí)行當地黨委、政府防疫要求,同時做到以下五點:一是對機構所有教職員工逐人摸排,掌握春節(jié)假期行程,登記備案。二是對與疫區(qū)或確診病人接觸過的疑似人員要加強管控,并及時向機構所在街道、衛(wèi)健、疾控、教育部門報告。三是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,配備必要防控設備和防控手段,熟悉突發(fā)事件處置流程。四是妥善調整培訓計劃,并做好家長、學員解釋工作,取得理解、配合與支持。五是在中小學開學后,如果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一級響應仍未解除,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,方可重新開展線下培訓業(yè)務。培訓過程中,要做好人員出入檢查、配戴口罩、場所消毒等工作,防疫措施參照中小學要求執(zhí)行。
三、切實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(jiān)管。充分發(fā)揮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聯席會議制度、聯席會議辦公室作用,發(fā)揮街道(鄉(xiāng)鎮(zhèn))“網格化”管理作用,暢通投訴舉報渠道。會同市場監(jiān)管、公安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,從嚴從速查處頂風違規(guī)、趁機跑路的機構。
四、加強組織領導,落實監(jiān)管責任,細化工作措施。建立與衛(wèi)健、疾控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,快速處置校外培訓機構出現的疫情。建立健全省、市、縣、校外培訓機構四級聯動機制,各級均需確定1名安全防疫聯絡員。加強值班工作,公布舉報電話,建好相關臺帳。實施疫情防控“日報告和零報告”制度,校外培訓機構出現疫情等必須第一時間報告。各設區(qū)市教育局在每日下午5:00前,向省教育廳語言文字與繼續(xù)教育處報送信息。
聯系人:丁亦周,電話:18014846410。
省教育廳辦公室
2020年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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