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
歡迎登錄“江蘇教育考試公眾信息服務平臺”。在您辦理省際轉考(轉出)申請前請認真閱讀以下條款:
一、在籍考生離開原報考?。ㄗ灾螀^(qū)、直轄市)繼續(xù)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,須辦理省際轉考手續(xù)。
二、考籍轉出辦理程序
1.江蘇省在籍考生辦理考籍轉出的,須在規(guī)定時間內登錄江蘇教育考試公眾信息服務平臺”(http://58.213.145.36/tpl_front/homepage.html)提交轉考申請,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。
2.考生成功提交轉出申請后,須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、轉出地準考證和轉入地準考證到所在地級考辦,對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場確認,并在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(轉出)登記表》上簽字。
3.省教育考試院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、遵循規(guī)定標準,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教育部“轉考平臺”。
4.轉入地省級考辦從“轉考平臺”接收轉入電子檔案。
5.轉入電子檔案經轉入地省級考辦審核無誤后,轉考考生按要求到轉入地辦理轉入手續(xù),具體方式和要求由轉入地省級考辦規(guī)定和公布。
6.轉入手續(xù)辦理完成后,轉入地省級考辦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“轉考平臺”,江蘇省據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(tài)進行變更。轉考完成。
三、轉出要求
1. 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,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,再辦理轉出手續(xù)。
2.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(guī)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(yè)期間,不得轉出。
3.已經取得某專業(yè)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,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(yè)手續(xù),不得轉出。
4.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。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,其對應的實踐環(huán)節(jié)考核成績不得轉出。畢業(yè)論文成績不得轉出。
5.考生辦理轉入手續(xù)未滿一年的,不得轉出。
6.考生辦理畢業(yè)申請后,課程成績不得轉出。
7.考生有正在報考的課程的,在課程成績發(fā)布前不得轉出。
8.考生當次辦理多個專業(yè)的省際轉考手續(xù)時,只能轉往同一轉入地。
四、考生違反“考籍轉出辦理程序”和“轉出要求”的,當次辦理的轉考申請無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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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是關于江蘇省自學考試省際轉考(轉出)辦理須知已公布的相關信息,請自考生們認真查看,如果你想獲取最新的江蘇自考新聞或者江蘇自考問題答疑,可以掃描江蘇自考網公眾號二維碼,我們會最第一時間內為你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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